一、背景情况
开展精准有效的财政普法工作,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和关键环节。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定位,针对普法实践中存在的覆盖不精准、责任“悬空”’、效果弱化等实际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系统梳理出四个层面的原因:一是思想认识层面,对普法工作战略性、基础性作用认识不足,“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普法即是服务”理念树得不牢。二是机制建设层面,系统化、精细化的普法责任落实机制、供需对接机制、效果评估机制和创新激励机制尚不健全。三是方式方法层面,对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不足,对分众化、场景化普法规律研究有待深化。四是融合实践层面,“就普法论普法”思维固化,法治宣传教育与财政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关键环节结合不够紧密。
着眼于此,市财政局立足本地实际,严格对标“八五”普法规划的各项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实践,将部署要求细化为具体的行动方案,着力破解难题,提升普法效能。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市财政局以提升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机制创新,推动财政普法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实现普法与业务深度融合、法治素养与治理效能同步提升,探索形成了系统性的“四个三”工作法,走出了一条富有财政特色的普法之路。
(一)聚焦“三大主体”,筑牢阵地,实现普法对象精准覆盖。一是突出“关键少数”。强化局党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法普法制度,当好财政普法“领头雁”。将局党组书记年度法治专题课制度化,聚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财政风险防控等核心议题进行讲授。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依法决策情况纳入述职述法内容。二是夯实“中坚力量”。将法治教育深度嵌入财政干部业务培训体系。围绕依法理财、财会监督、预算绩效管理、行政执法等实战需求,引入真实案例教学,举办财政大讲堂20余期。实施执法人员持证动态管理与年度考核,全员参与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将成绩纳入个人考核,实现参考率、优秀率“双百”目标。三是激活“神经末梢”。面向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紧扣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政府采购新规、资产管理等高频需求,开展财政业务法规培训。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三进”(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通过设点宣传、手册发放、政策解读、以案释法等形式,普及宪法、民法典、减税降费、惠农补贴、防范非法集资等实用法律知识。通过创新构建“关键少数引领—中坚力量支撑—服务对象覆盖”的分众化、立体化普法矩阵,精准供给普法内容,财政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普遍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建立“三项机制”,压实责任,构建普法长效运行模式。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出台《东营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暨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任务刚性分解到业务科室,明确普法内容、对象、形式、时限、责任人,实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普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二是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制。编制发布《东营市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梳理224条核心法律法规,为领导干部学法提供“导航图”和“工具书”。三是“普法三进”常态化机制。将“普法三进”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保障,明确责任科室、活动频次和效果评估标准,建立与社区、企业、乡村的常态化联络渠道。通过创新建立“清单明责—动态导航—常态运行”的普法责任闭环管理机制,将普法融入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普法三进”活动成为财政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桥梁。

(三)探索“三条路径”,创新载体,激活财政普法内生动力。一是载体多元化。精心打造财政法治“工具箱”,收录包含《财政法律法规核心指引》《减税降费政策汇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实务性手册。向财政干部配发《预算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法》等单行本。利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办公楼电子屏播放法治宣传片、海报标语。二是形式多样化。突破传统课堂模式,积极举办财会知识竞赛、法律知识线上答题、行政执法“云课堂”、旁听行政诉讼庭审等活动。制作通俗易懂的剪纸画、沙画普法短视频,编排防范非法集资吕剧小戏,通过新媒体平台传播。

三是节点精细化。紧抓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党内法规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专题普法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创新实现“静态工具+动态活动”、“线上平台+线下阵地”、“常态教育+节点引爆”的有机融合,推动财政普法从单向灌输向双向共鸣升级,提升了普法的覆盖面和吸引力。
(四)抓好“三个结合”,深度融合,彰显财政普法特色实效。一是普法与财政内控相结合。将法治要求嵌入内控体系,出台《东营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把立项、起草、审查、公布、备案“五道关口”。修订《东营市财政局各科室内部控制操作规程》,组织全局围绕法律风险点开展内控自查,将文件管理、信息公开、合同审查、执法程序等作为内控监督重点,使内控成为防范法律风险的“防火墙”和普法的“实践课”。二是普法与财政监督相结合。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民生政策落实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时,同步向被监督单位宣讲政策依据及法律责任。全面推行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法治要求贯穿项目申报、预算执行、评价反馈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普法成效的检验标尺之一。三是普法与财政服务相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建立政府采购投诉调解机制,加强法规政策沟通解释,将属于调解范畴的矛盾化解在源头。组建财政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的打包服务,精准推送和解读税费优惠、融资支持等政策,确保市场主体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创新实现普法工作与财政核心业务的全链条、深层次、嵌入式融合,财政内部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财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三、经验启示
“四个三”工作法的探索实践,有效解决了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为深化法治财政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提供了有益启示。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必须充分发挥局党组在财政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厉行法治,才能确保正确方向,凝聚工作合力。二是坚持精准施策是核心要义。普法工作必须摒弃“一刀切”,要深入调研分析不同群体的差异化法治需求,聚焦财政改革发展中的法律风险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创新运用多种载体和形式,才能实现“精准滴灌”。三是坚持机制创新是动力源泉。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长效机制是普法工作可持续的关键。清单化管理压实了责任,常态化“三进”和节点活动保障了覆盖面,“工具箱”和多元形式激发了参与度,为普法工作注入了持久动力。四是坚持服务是价值所在。财政普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只有将普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财政监督、内控建设、民生保障、乡村振兴、营商环境优化等具体实践,才能真正发挥法治对财政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支撑作用。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不断深化“四个三”工作法,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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