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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润校园 拒绝欺凌 ——利津县司法局盐窝司法所开展 送法进校园活动

作者:东营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6-04-02|浏览次数:214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及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近日,利津县司法局盐窝司法所走进盐窝镇虎滩中学,开展“春润校园,拒绝欺凌”普法进校园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紧密结合新修订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内容,立足校园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及严重危害。进一步强调,校园欺凌行为一旦达到一定程度,便不再是“小事”,可能触犯法律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通过以案释法,同学们更直观地了解到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看似不经意的推搡、辱骂、孤立他人等行为,都可能构成违法,不仅会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还可能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留下违法记录,对个人升学、就业等产生长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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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结束后,学生们在“春润校园,拒绝欺凌——做向阳生长的少年”横幅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许下庄严承诺。

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普法宣讲活动内容贴近生活,实用性强,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更懂得了如何辨别危险、保护自身安全,今后将自觉远离校园暴力,增强法治观念,争做尊法守法的新时代青少年。 

下一步,盐窝司法所将持续延伸法治教育职能,精准对接校园需求,拓展法治宣传阵地,以务实举措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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